票据诈骗的立案标准

作者:互联网 来源:互联网 时间:2020-12-02

  众所周知,现如今有许多公司成立,而公司业务往来上经常需要用到银行汇票或者是支票这些票据,在这些票据流通的过程中,有些人会抓住其中的漏洞趁机实施诈骗,这严重威胁了企业及银行的资金安全。那么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?以下为您详细介绍,欢迎阅读。

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

一、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

  票据诈骗罪是通过票据行使诈骗犯罪,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。表现形式通常为明知是伪造、作废的票据仍然使用,或冒用他人的票据,或签发空头支票、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、本票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》的规定可知,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: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追诉:

  1、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,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;

  2、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,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。

  二、票据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

 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,属于"数额较大";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,属于"数额巨大";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,属于"数额特别巨大".

 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0万元以上的,属于"数额较大";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,属于"数额巨大";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,属于"数额特别巨大".

  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、汇款凭证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,数额较大的,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。

  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》2001.5.

  四十三、票据诈骗案(刑法第194条第1款);

 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追诉:

  (1)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,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;

  (2)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,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。

  三、票据诈骗罪在哪报案

  票据诈骗罪在公安机关报案;票据诈骗罪(刑法第194条第1款)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明知是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而使用,或冒用他人的票据,或签发空头支票、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、本票,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,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,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。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、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,如不知是伪造、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、误签空头支票、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,不构成犯罪。 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,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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