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私毒品罪,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非法运输,携带、邮寄毒品进出国(边)境的行为。

(1)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,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,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。

(2) 犯罪的客观方面,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非法运输、携带、邮寄毒品进出国(边)境的行为。

(3) 犯罪主体,既包括自然人,也包括单位。凡是达到刑事年龄,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,不论是我国公民,还是外国人,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。

(4) 犯罪主观方面,只能是直接故意,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,而实施走私的行为。

认定走私毒品罪,应注意划清走私毒品罪与走私罪的界限;划清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