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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刑事律师金鑫主任团队-贪污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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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贪污罪法律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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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-04

    贪污罪会见有什么限制

    一、贪污罪会见有什么限制人犯在羁押期间,经过案审机关同意,可以与家庭通信会见。根据《看守所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人犯在羁押期间,经办案机关同意,并经公安机关批准,可以与近亲属通信、会见。二、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贪污罪,是指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。如果贪污数额较小,情节轻微的,一般也不以贪污罪论处,而给以党纪、政纪处分。根据本法第3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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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-04

    贪污罪限制减刑吗

    一、贪污罪限制减刑吗贪污罪可以减刑,但要符合减刑条件,经过申请,由法院作出是否判刑的裁定。二、贪污罪减刑的条件(一)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。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,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,是重罪还是轻罪,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,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。(二)实质条件减刑的实质条件,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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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-04

    贪污罪立案标准数额是多少

    一、贪污罪立案标准数额是多少1、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2、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3、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,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个人贪污数额在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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